2014级新生办理火车票优惠卡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14年10月30日  点击次数:   [ 字体:  ]  

根据教育部、铁道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教学厅【2003】1号)文件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教学厅函【2011】20号)的要求,现组织2014级新生集中办理火车票乘车优惠卡,具体安排如下:

办理条件:

1、家庭住址与学校不在同一地点的2014级新生(珠海学生不得申请办理学生火车票优惠卡)。

2、必须如实填写学生证上“家庭所在地”和“乘车区间”。“家庭所在地”——**省**市;“乘车区间”——必须是学生高考生源地的火车到达站,如学生生源地为河南郑州,乘车区间应填写为“珠海至郑州”或“广州至郑州”,填写后不得随意私自涂改和更改。

办理时间:1、2014年11月17日至11月28日工作时间。

2、第12-16教学周每周四下午工作时间。

办理地点:乐育楼A座一楼 教务处5号办公台

相关要求:

1、家庭住址与学校不在同一地点而且没有工资收入的普通高校学生,每年暑假(6月1日至9月30日)、寒假(12月1日至3月1日)可凭其学生证购买半价优惠火车票。

2、需在优惠卡中写入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乘车区间、入学日期、优惠次数等五项内容,只有“优惠卡写入信息”与“学生证填写内容”、“学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一致,铁路售票部门才发售优惠票。

3、火车票学生优惠卡每学年只能享受4次优惠票。

4、火车优惠卡只能用于寒暑假探望父母,不能用于旅游、实习等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