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共青团组织积极开展推荐提交入党申请书的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是发展学生党员的工作程序之一,本细则对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以下简称“推优”)进行细化和量化,明确标准,保证学生党员发展的透明度,进一步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积极进取、努力学习、勤奋工作的精神,为学生的自我发展提供必要的动力源泉,从而确保学生党员在院风、学风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二章、 推优对象和条件
第一条. 递交入党申请书满一个月并取得党课结业证书的共青团员,积极要求入党,决心履行党员义务;
第二条. 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较高的政治觉悟,认真学习党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第三条. 具有实事求是的思想作风,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正视自身不足,听取别人的意见,自觉用校规校纪约束言行,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第四条. 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具有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精神,原则上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无挂科情况;
第五条. 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起到先锋模范作用,乐于助人,关心他人,有较好的同学关系。
第三章、 推优比例
大一:70% 大二:50% 大三:40% 大四:原则上不推荐
第四章、 推优程序
第一条. 班级团支部推优,具体步骤如下:
①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必须请班主任、党员出席,团支书主持,班级人员缺席三分之一以上需延期举行),并做好相应的会议记录,班主任、党员签名;
②团支部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情况,符合推优条件的团员上台演讲;
③支部团员进行民主评议(即民主投票,可要求候选团员离席回避);
④赞成票达到应到会团员数一半以上的符合条件的团员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名单;
⑤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见附件);
⑥上报党支部审核
⑦党支部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第二条. 对入学前已被原学校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学生,若推优材料齐全,则有党支部对该学生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考察,考察结束后经党支部公示无异议后按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
第五章、 推优工作要求
第一条.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注意民主程序,结合民主评议,从严掌握,慎重推荐。把思想素质好,作风正派,政治坚定,在同学中有一定群众基础的优秀团员及时向党组织推荐。
第二条. 团支部要做好推优工作记录,团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定期考核推荐工作。
第三条. 推荐后的跟踪考察。对已推荐的同学,要进一步跟踪考察,了解推荐后的表现,如发现问题,则及时和党组织取得联系,撤回推荐。
第四条. 各支部要及时了解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定期向党组织汇报申请入党团员的培养考察情况,互通信息,使团组织的推荐计划与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发展计划相衔接,使党团组织在推荐制度和推荐程序上相吻合。
第五条. 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推荐对象不符合条件,将取消该名额,并追究团支书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37000cm威尼斯党总支
2016年10月24日
附件: 团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